45歲葉姓男子長期在中部運毒,台中市刑警大隊去年掌握線報後,多次布線埋伏,發現葉姓藥頭及多名藥腳,常聚車站進行毒品交易,葉嫌期間轉換各式大眾運輸工具運毒,期間最後在台中市某客運站落網,全案送台中地檢署以毒品罪嫌起訴。
刑警大隊偵八隊指出,葉嫌因毒品及竊盜案去年8月遭發布通緝,通緝期間四處藏匿,因擔心遭警查緝,出入時都極為謹慎,暗中另從事販毒牟利,不但透過通訊軟體與買家談妥毒品價格,並強調「秒速完成交易」即約定買家至藏匿處迅即完成交易。
警方指出,葉嫌避免警方查緝販毒,宛如電影情節中「神轉換」集結各種交通工具像是高鐵、台鐵、公車、捷運等,到各地賣毒、牟取暴利,不但居無定所,更不以機車或汽車代步,擔心被警方人員鎖定行蹤,毒友遍布中部以北各縣市,毒友還供應住所躲避警方跟監。
去年8月警方得知葉嫌遭通緝,利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逃亡並賣毒維生,員警駕駛偵防車一路跟,北台灣跑透透,里程數累積達數千公里,最後追回台中市,趁葉嫌搭乘客運下車之際,將葉嫌逮捕,當場起獲查扣1級毒品海洛因、注射針筒、藥鏟及行動電話等證物。經檢方偵結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罪嫌,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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