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林姓外送員去年3月間在取餐後,因不明原因被系統取消訂單,而林男未依規定將餐點退還給店家,反而帶回家給家人享用,慘被店家控告侵占罪。新北地院審結,依侵占罪判其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據了解,林男為UberEats外送員,2021年3月間去接到一筆訂單,前往指定店家取走價值550元的藥膳牛肉鍋套餐,在準備前往訂單地址時,系統因不明原因突然取消訂單。
而依照正確程序來說,林男理應將被取消的餐點送回餐廳,但林男卻將餐點帶回家中,給家人享用,事後該店家發現餐點未被送回,一氣之下向外送員提告侵占。
對此,林男坦承,他當時有想將餐點送回店家,只是店家坐落於整排公寓的其中一戶,店家無設立店面與招牌,該處每戶外觀都雷同,他花了4小時仍尋不到店家,才把餐點帶回家,並被家人吃光。
店家則表示,雖林男表明並非故意吃掉餐點,但也未提出相對應的和解方式,他們絕非為難外送員,只是因餐點沒送回,才報案提出告訴。
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考量林男侵占的食物價值不高,且有悔意並彌補傷害,與老闆以5500元和解,故依業務侵占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