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去年12月歐洲議會以642票對8票表決通過的其中一項草案,蘋果不能強制第三方程式開發商透過App Store提供應用程式讓iOS用戶下載。若蘋果違反規定,歐盟最高可罰蘋果全球年營收的10%,相當於370億美元。

蘋果於聲明中表示:「各國政府及主管機關都反對開放使用者透過其他管道,從外部下載應用程式,因為這將危害用戶隱私並削弱資安防護,辜負用戶期待。」

投資機構Cowen & Co.政策分析師卡蘭特(Paul Gallant)表示:「蘋果現在四面楚歌。蘋果很難解釋為何新法將對iPhone造成負面影響,畢竟谷歌早已這麼做。一旦蘋果在歐洲遵循新法後,也很難解釋為何在美國不能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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