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議《鐵路法》修法,其中第47-1條將鬆綁觀光鐵路路線自訂票價,決議依行政院條文通過,交通部長王國材強調,觀光路線要先提出產品,有內涵才能調票價,而不是就地提高。至於哪些車次會先調,台鐵指可能會是郵輪式列車。

根據行政院《鐵路法》第47-1條提案,「鐵路機構經營之一部或全部路線可串連沿線觀光地區並具觀光服務性質者,得依提供之觀光服務內涵收取費用;其費用、路線範圍併同觀光服務計畫應報主管機關核定,經核定後由鐵路機構公告實施。變更時,亦同。」

王國材表示,修法通過就代表觀光路線與通勤票價脫鉤,包括平溪、內灣、集集3條路線,但首先要提出觀光內容,有內涵才能調整票價。

以目前的鳴日號為例,是雄獅旅遊透過向台鐵包車,再間接向旅客收取費用,以後是台鐵只要能提供好服務,就直接收費。

至於哪些車次可能先調,台鐵指出,可能從專屬列車、美食列車等觀光列車著手,還要再研議,而郵輪式列車較可能優先調整,畢竟該列車針對客層都是觀光客,不是通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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