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雖趨穩,但國際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持續邊境管控,勞動部表示,針對雇主所持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只要是於今年4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估計約影響7.9萬名雇主、21.5萬名移工許可函。
原本依就業服務法及其相關規定雇主申請引進移工經許可後,應於許可通知所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許可引進的國家完成移工入國手續,逾期者,其許可失其效力;但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持續執行邊境管制措施,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
勞動部官員表示,上開措施後續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於國際與國內疫情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預估約影響近7萬9千多名雇主、21萬5000名移工許可函,其中社福移工達5.2萬、產業移工也有16萬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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