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許姓男子透過租屋網站結識一名女大學生後,邀約女大生到他租屋處聊天喝酒,但女學生喝了加冰塊的一個馬克杯威士忌後竟然不省人事,許男竟趁女方酒醉,連續兩度性侵,甚至還射精在體內,女大生清醒後驚覺遭到性侵,質問男方發生何事?許男還不在乎問是否要賠償,女方前往醫院驗傷後告訴母親「不想活」。新北地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許3年10月徒刑,案經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

根據判決記載,女大生在租屋網認識一名許姓男子,男方邀她看屋,女大生抵達後,許男問女大生要不要喝威士忌酒聊天,女方本來拒絕了,但許男說「喝一個馬克杯量就好,而且有加冰塊不會醉,喝點酒會比較放鬆」,被告還謊稱說 說「房間有冷氣比較舒服」,就喝了加冰塊的一個馬克杯的威士忌,接著就沒有意識了。

但女方醒來後,發現自己沒有穿衣服,下體也有黏黏的東西,許男還睡在一旁,經叫醒許男後,許男表示回衣服是女方自己脫掉的,又看到內褲在洗手檯上,內褲上有很多透明白色的液體,當女方質問為何性侵且是否射精在體內,許男很冷靜說「2 次,第1 次沒有射精在身體裡,第2次才有」。

女方情緒頓時崩潰,於是要求男方快去買避孕藥給他吃,許男還是很冷靜問,「現在要怎樣,要我賠償嗎?」讓女方氣得立刻前往醫院驗傷,並透過LINE跟母親說「自己不想活」,女大生母親立刻前往警局報警。

但許男辯解,他們雙方發生性行為時,女方意識清楚,且女方自承酒量很好,且對他有好感,有進一步交往意圖,因此不可能因為飲用一杯威士忌後即酒醉無意識,兩人是在酒精催化下合意發生性行為。

新北地院審理發現,女方事發後不斷質問許男「做了什麼?」。一審認定許犯乘機性交罪,衡量他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讓對方身心有不良影響,判3年10月徒刑懲儆。許男與檢方都不服上訴,高院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雙方上訴皆無理,判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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