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富家女在夜市和好友吵架,竟遷怒自己包包裡的寵物天竺鼠,當街抓起來重摔3次,導致天竺鼠慘死。高雄地院認為手段殘忍,依違反《動物保育法》判江女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併科20萬元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江女家境富裕,但染有吸毒惡習,飼養一隻天竺鼠,平時還會帶出門,2021年8月27日凌晨,江女在六合夜市逛街時和友人爆發口角,暴怒的她認為天竺鼠在包包裡一直亂動,氣得當街抓起天竺鼠往地上重摔。江女見天竺鼠落地還在動,又撿起重摔2次,天竺鼠當街慘死。警方獲報到場,將江女逮捕送辦。
《動保法》第25條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法官認為,江女只因為心情不好,就殘忍虐殺天竺鼠,不僅手段殘忍,還危害保護動物的社會風氣及善良秩序。考量她有毀損、毒品前科,依違反《動保法》判她拘役30天、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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