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營業秘密專責檢察官王遠志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陸企未經許可,日偵利用國人在我國從事IC設計研發業務活動,查到在竹北市設公司的李姓男子,將研發成果傳回北京公司,認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56歲的李姓男子明知北京市某電子公司為大陸地區營利事業,從事IC設計等業務,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營利事業必須經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

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始得在我國從事業務活動。

李男為使北京公司規避投審會審查,2019年11月間在竹北市設立一人公司,實質上為北京公司在我國手足之延伸,李男透過徵才網站刊登廣告,招攬10餘名國人,設立研發工程師團隊。

李男將晶片設計研發成果回傳北京公司,違法在我國從事業務活動,檢方經清查2020年2月起至2021年7月止,北京公司挹注李男的公司資金估算約3000萬元。

檢方認李男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未經許可而為業務活動之規定,而應依同法第93條之2第1項規定論處。

檢方指出,依研調機構最新報告指出,2021年全球前10大IC設計廠,我國有4家入榜,另新竹科學園區2021年1月至10月營業額已超過1.3兆元,國人共同努力締造的國際優勢競爭力佳績,應更加珍惜此得來不易的成果。

新竹地檢署重申對於各式滲透、挖角國人非法從事營業活動的犯罪行為,將持續嚴查速辦,以確保台灣高科技產業競爭力不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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