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楠梓區東南水泥舊廠拆除工程1日下午發生拆除意外,高市府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緊急應變,並由副市長林欽榮率相關局處坐鎮現場。高雄市政府1日晚間聲明強調,這事件對市民造成損失及不便,市府會對東南水泥求償到底,而營造商則面臨停業及被移送法辦。
高市府表示,初判營造廠拆除不慎,造成高塔倒塌,致使壓倒電塔,進而造成高鐵、台鐵班次大受影響。工務局、環保局及勞工局依《空汙法》、《職安法》、《建築法》及《營造業法》分別處以最重裁處,廠商未按照施工計畫拆除,勒令停業,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高巿府說,本件拆除工程因未做好相關灑水防制措施,倒塌時還激起一陣巨大揚塵,造成嚴重空氣汙染,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汙法》32條規定處以重罰500萬元罰鍰。
另因本件初判為營造廠拆除不慎,造成高塔倒塌,致使壓倒電塔,雇主如未設置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得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規定,處雇主最高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在拆除建築物時,應有維護施工及行人安全之設施,並不得妨礙公眾交通。拆除過程違反《建築法》及依《營造業法》規定,處最高新台幣77萬元罰鍰。
由於高塔倒塌致生公共危險,高巿府指出,如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於營造或拆卸本件建築物時,有違背建築技術成規等情形,後續擬依《刑法》第193條規定,將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移送法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營造廠未按施工計畫書施工,工務局經檢視拆除影片,認定已嚴重影響公共安全,除開罰最高罰鍰,最重將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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