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戀6年的台、日同志伴侶阿樹和有吉英三郎,日前前往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拒,原因是根據內政部函示,跨國伴侶若一方原生國家未通過同性結婚,雙方就不能在台辦理同婚登記。兩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2日首度開庭,兩人希望獲政府重視儘速修法,不行則只好上法院爭取權益。
阿樹與伴侶有吉英三郎自2015年起交往,早已認定對方,2021年他們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拒,於是委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創會理事長、律師許秀雯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命戶政事務所辦理兩人結婚登記,12日兩人也特地請假自屏東北上親自出庭。
委任律師許秀雯指出,現有的行政爭議都出於同一個法律問題,但行政院修法的草案尚未送到立法院,導致阿樹、有吉英三郎只能向法院提告爭取自身權益,目前國內跨國通婚已有數起馬來西亞、澳門等跨國案例獲勝訴,可登記結婚,但政府依舊視這些案例為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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