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宣判,促轉會108年決議審定有關二二八事件的33筆政治檔案,要求國民黨將檔案移歸國有案,經國民黨訴請撤銷後,今遭判決駁回。對此,促轉會今表示,該案是繼今年3月24日「總裁批簽」80筆審定處分訴訟後,第二件宣判政黨政治檔案審定處分訴訟,判決結果顯示出,司法對政黨持有政治檔案應移歸為國家檔案的認可。
針對國民黨訴請撤銷移歸國有的33筆政治檔案,促轉會指出,這33筆檔案為促轉會自國民黨107年10月間主動通報的4萬3095筆檔案中,經多方面檢視、擇選,參酌專家學者意見後,於108年5月3日所完成的第一階段審定政治檔案,因而依法要求國民黨將檔案原件移歸國有。
促轉會指出,國民黨接獲處分後,先後向促轉會申請復查,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經法院與促轉會陸續駁回後,國民黨不服,遂提起撤銷訴訟。
對於33筆政治檔案內容,促轉會表示,這批檔案的內容,主要涉及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國民政府、民間各界對事件之處理意見、決策,及特定人士於事件期間的活動紀錄。
除此之外,促轉會指出,該批檔案也包含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建立及施行以來,亦即1945年8月15日後,政府機關頒定法律命令,及政黨舉行會議、議案、執行動員戡亂、戒嚴等相關檔案與紀錄,這已符合《促轉條例》對政治檔案的定義,因此經促轉會委員會議討論後,決議審定為政治檔案。
促轉會表示,此次33筆政黨政治檔案的審定訴訟,促轉會再度獲勝,代表政治檔案移歸國有已獲得司法認可。接下來,促轉會在過去審定過程中也發現,外界普遍關心的文化工作會、海外工作會、社會工作會等檔案,目前仍未被國民黨列為通報範圍,呼籲國民黨善盡通報檔案的義務,使檔案得以完成審定及移歸,讓歷史真相能早日撥雲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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