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黨產會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救國團在1993年累積高達41億元財產,對此,救國團表示,救國團成立時,所有規章、人事均由行政院研訂、派任,隸屬國防部,並排除與國民黨的關係,當然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既不是附隨組織本不應受黨產條例及黨產會規範。

救國團指出,黨產會所稱的資產應包括負債;所稱現金及存款應包括特定用途基金,如急難救助基金、助學貸款基金、互助基金、員工退休基金等,以及依人團法提撥的準備基金。扣除後,所剩不多,加上近三年受疫情嚴重打擊,真正能用於修繕、投資運動中心、購置辦公場所,已捉襟見肘。

救國團強調,這些現金再被黨產會沒收,將影響救國團的生存;黨產會所稱的41億,如扣除以上不能動用的基金及過去應政府要求興建在政府土地上而又無法出售的活動中心不動產,實際上救國團能動用的資金非常有限。

救國團表示,寒暑期青年育樂自強活動及青年服務工作,是依中國國民黨指示,執行防制「台獨」活動措施、海外對匪鬥爭工作,具有政治目的。事實上反共反獨是當時的國策,宣揚國策是當時每個人的責任,但救國團活動中並不以此為重點,只要問問參加過救國團活動的人,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肯定救國團活動的價值,及對他們的助益。

救國團表示,自始至終都是應政府需求,為減輕政府負擔而努力,如活動中心是政府要求救國團興建的,又如「張老師」是為減輕社會大眾心理壓力而創辦的,再如社團班隊是為提升社會大眾生活品質而開設的,更不用說自強活動是為廣大青年的休閒而開辦的。

救國團強調,這些工作都是對青年,對社會大眾有益的,不能因為當時是威權體制,就一昧否定、誣衊。

黨產會又稱,各級政府均配合救國團辦理各項活動,並持續給予補助。其實不是政府配合救國團,而是救國團配合政府。

另外,救國團合法領取補助應屬正當,這些補助不是補助給救國團員工,而是補助救國團受政府委託所辦理的各項活動,受益者是參加這些活動的青年人。

救國團呼籲黨產會,值此兩岸緊張時刻,應團結一致對外,唯有和解才能共生,唯有不糾纏於過去與現在,才能攜手走向未來,這是轉型正義的真諦。救國團願意誠心的檢視自己財產的歸屬,並與政府合作共同促進台灣社會的民主、和諧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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