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起生效,被稱為Regulation 1/2003的規定,允許維斯塔格去追查谷歌、蘋果、亞馬遜、臉書的Meta、微軟,以及英特爾,並處以天價的罰款。
在維斯塔格提出改革規則之際,部分公司也抱怨調查流程冗長,必須提供細微和複雜的各種資訊。
德國經濟部次長Giegold說,維斯塔格應該更大膽;有關歐盟的(企業)合併規則應該更新和獲得加強,特別是在對抗大型公司吃掉小型競爭公司之時。
Giegold說,歐盟對併購活動的控制需要獲得加強;而近年來對併購活動的干預次數在下降中。不幸的是,歐盟一直抵制對歐盟併購規則進行調查的呼聲,這些規則應可以更好地處理具有殺傷力的收購,「因此我們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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