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9日公布首批2名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圖取自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官網/陳夢茹桃園傳真)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9日公布首批2名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圖取自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官網/陳夢茹桃園傳真)

酒駕新法今年3月31日起實施,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於官網設置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專區,9日公布首批2名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呼籲民眾勿酒駕以身試法。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公路主管機關31日起可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桃園市交通局日前挨批,全台酒駕死亡人數290人,高雄市34人最多,桃園市、屏東縣有32人,名列前3名,遭要求鐵腕執法擺脫「酒駕之都」惡名,今火速公布首批酒駕累犯名單。

交裁處指出,首批公告的酒駕累犯名單有2人,分別在桃園區、中壢區違規酒駕被攔查,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第1次酒駕,又在今年3月底、4月初第2次(含)以上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皆為累犯,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公布其無碼照片、姓名、違規日、違規地點及違規事實。

交裁處說,因應酒駕新法施行,已於官網設立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專區,自2019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告揭露駕駛人全名、照片等個人資訊,以抑制酒駕及悲劇發生。

處長張丞邦進一步說明,取締開罰後無法馬上公布累犯個資,民眾收到裁決書後1個月內可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須等法定救濟期間屆滿1個月,市府如未接獲地方法院通知,認定裁決處分已確定才能公布。

至於酒駕累犯照片取得管道,張丞邦表示,考量不少人在監理站考照的照片已過時,已發公文請警察局在取締酒駕時順手拍照記錄,以便若是累犯可公布。此外,裁決書上也有加註警語,加強宣導酒駕累犯會公布個人資訊,盼能達到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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