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明天擬討論後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增訂國民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團成立與相關事項授權規定、修正校長遴選及聘任程序規定,並增訂教師參加校長遴選,明定校長有不適任事實處理規定;增訂無國籍學生入學規定、學校違反常態編班等處理規定等案。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上月11日排審《國民教育法》修正案,審查會中多名委員與教育部針對國民教育年齡是否向下調整、實驗教育學費補助等19項議題進行討論,經過一個上午的討論,教育部才告知行政院會提出《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引發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不滿。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於審查會多次致歉,坦承事先未做好溝通,並解釋針對《國民教育法》修法討論過程,部裡跟行政院及其他部會對於修正條文有不同意見。
歷經一個月,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增訂國民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團之成立與相關事項授權規定、修正校長遴選及聘任程序規定,並增訂教師參加校長遴選,明定校長有不適任事實處理規定;增訂無國籍學生入學規定、學校違反常態編班等處理規定等,相關細節教育部將於明天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