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憲法法庭今日判決認定「進口肉品及其產製品殘留乙型受體素之安全容許量標準」係屬中央立法事項,行政院針對部分直轄市議會所定自治條例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部分,並未逾越憲法賦予中央監督地方自治之權限範圍一事,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對於判決合憲的結果,行政院表示欣慰。
蔡政府解禁萊豬來台後,2020年底行政院宣布地方自治條例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無效,台北市、台中市及嘉義市、台南及桃園市等5縣市議會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判決合憲。
針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羅秉成感謝憲法法庭依據憲法公正裁決,政府也會繼續與地方政府一同攜手合作,並依照國際標準與科學證據保障食品安全,為國人的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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