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發生產險公司婉拒承保防疫保單,僅針對兩個情況,一是尚未完成核保,一是同時已經投保同類型保單的「新件」。意即,民眾若想重複投保防疫險,在產險公司的核保過程就會被擋下來。
新光產險強調,婉拒承保的問題,對於已核保完成,簽發保單之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新產說明,公司在審核保防疫商品的「新」要保案件時,經「 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查詢後,該案件已在該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已投保過防疫商品;因此,該公司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相關規定」,評估被保險人投保險種、保額及保費支出,若其適合度已經「超過實際需求不具相當性」,也就是因為被保險人如果有已投保防疫商品,對於被保險人的保障應已足夠,公司方將據此婉拒承保此類新申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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