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陳男去年在停等紅燈時因用手機,被1名外國人唸「Get off your phone」(別使用手機),男子疑不滿勸導,隨即以國罵回擊並說「不要給恁爸走!」,攔阻外師離去,警方獲報處理,外籍男子向警訴,覺得男子態度不好、妨害自由離去,檢警依行車紀錄器及證詞,16日依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陳。

起訴指出,該名外師在2021年11月某日,獨自騎單車行經西屯區二段與河南路二段路口,當時在停等紅燈,當綠燈亮正準備要起步時,卻發現前方騎乘機車的陳姓男子,正在低頭使用手機,外師基於好意,脫口一句英文勸導男子「Get off your phone」(別用手機)」,卻引來陳男不滿。

陳騎機車尾隨,以國罵、「破格囝仔」等語辱罵外師,檢方認為在公開場所辱罵足以貶損其人格,當外師騎至下個紅綠燈停等起步時,陳又騎車斜切至腳踏車前方驟然煞車,外師不理仍騎,陳不死心至另一個路口,喊「不要給恁爸走!」,下車阻擋並以身體阻擋,報警處理。

陳男坦承以國罵、「破格囝仔」等語辱罵外師,辯稱「是要告訴對方,請他留下來,警方到場處理」,外師證述,遭國罵、「破格囝仔」等語辱罵,對方以機車、身體阻擋等,妨害離去之事實。檢方依行車記錄器畫面及證述等證據,16日將陳以涉嫌強暴脅迫他人自由、公然侮辱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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