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衛福部新制上路,關務署長彭英偉指出,在5月10日前原本有1.4萬劑快篩暫扣在海關,將陸續放行通關,自5月11~15日已放行3萬多劑快篩,剩下近7萬劑也會在本周全數完成通關程序,民眾近期應該就能拿到。
依現行通關規定,快篩試劑屬於醫療器材,民眾若以個人身分進口,必須先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審查,經核准後,才能通關取得快篩。近期全台快篩出現缺貨狀況,部分民眾採自救措施,自行向國外購買快篩進口,但受到衛福部管制措施而全數卡在海關,未能取貨。
為保障民眾自救權益,朝野立委在5月初呼籲衛福部開大門鬆綁制度,以利民間及早取得快篩。
依衛福部短期放寬措施,民眾在6月30日以前用快遞、郵包或以旅客身分攜帶100劑以內的快篩試劑進入台灣,不再受阻;個人若進口第二次或超過100劑,也能「主張幫親友購買」,依照其身分證明即可適用免申請專案核准規定。
但個人「自用」進口額度超出限額100劑或是第二次進口,民眾還是要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專案審查,經核准才能進口。
舉例來說,民眾C以自用名義輸入150劑快篩,其中自用額度100劑免申請,剩下50劑必須向衛福部申請審查才能通關。但如果C主張剩下50劑是幫親屬購買,並提供親屬證明文件,同樣可享免申請進口通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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