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會議通過政府架構重組方案,新一屆政府將沿用現屆政府提出的「三司十五局」方案,並新增3名副司長,在3個司長辦公室各增添1個首長級人員,律政司長轄下會增設1名政治助理。據港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副司長月薪將是36.34萬港元(下同,約合台幣137萬元),比局長高1.75%,每年跟隨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此薪資相當我國總統月薪約
49萬元的近3倍。
副司長的附帶福利與司長看齊,但不會獲配官邸,也不會享有非實報實銷津貼。副司長累積的年假上限為33個工作天,而在副司長辭職、合約終止或屆滿時,可將最多11個工作天的未放取年假,折算為現金。當局又指,此次架構重組方案,涉及13名政治委任官員及57個公務員職位,估計每年額外總薪酬開支為9483.2萬元。
有關副司長的薪酬待遇,根據當局今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現行政府架構下,政治委任官員的職級及排名順序為三名司長(即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然後是各決策局局長(按各局長年資排序)。為反映各政治委任官員的不同職級及職責,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和決策局局長職級之間的月薪各有3.5%的差距。此外,擔任三個司長職位的人員也獲提供官邸和享有非實報實銷津貼。
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早前獲邀審視新副司長職位的薪酬待遇,並建議副司長職級屬司長與局長之間的層級,副司長現金薪酬應定於律政司司長與局長現金薪酬的中間(即高於局長薪酬1.75%)。第六屆政府副司長的現金薪酬為每月363400元,並將根據每年薪酬調整機制,按照截至今年5月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平均變動,由今年7月1日起作出調整。副司長的附帶福利與司長看齊,但不會獲配官邸,也不會享有非實報實銷津貼。
政務司副司長、財政司副司長和律政司副司長均會獲提供輔助人員,包括政務助理一名、新聞秘書一名、政治助理一名,以及秘書和貴賓車司機等支援服務,架構與其他政治委任官員的私人辦公室一致。此外,如有需要,副司長可被指派統籌或處理指定政策範疇或項目,以加強政府的施政能力,回應市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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