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另2022年起每人每年贈與總額小於免稅額244萬元(2009~2021贈與免稅額惟每人每年220萬元,皆免課徵贈與稅。

為避免被繼承人生前贈與移轉財產以規避遺產稅,我國特別規定遺產稅的課徵範圍除了過世者死亡時名下所有財產外,過世者生前兩年內贈與給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親屬或配偶的財產,都必須視為遺產課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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