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陳姓男子因不滿愛犬遭鄰居的比特犬「阿諾」咬死,怒拿開山刀刺死比特犬,事後陳男被依違反動保法處拘役50天併科罰金20萬,陳認為他有拿刀刺比特犬,但不足以致命提起上訴,不過遭法院駁回,認為比特犬內臟明顯外漏,導致器官功能喪失導致死亡,因此上訴遭駁回。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4月,陳男因不滿愛犬遭阿諾咬死,氣憤許久,當天清晨6點多手持開單刀劃刺阿諾的腹部,使得阿諾內臟外露,導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死亡,不過陳男供稱,當時有拜託他們趕快將阿諾送醫,但都沒有人要送醫。

判決書指出,阿諾到院前已經死亡,腹部遭利器割傷、內臟外露,傷口範圍從腹部延伸到背部,而當下飼主之家人已經報警,並陳男所稱要求飼主處裡但飼主卻遲不處理的情形,因此認為陳男所便無足採證。

法官審酌,認為陳男所飼養愛犬遭咬死,不思以理性、平和態度,與飼主溝通,無視於動保法以開山刀畫刺阿諾腹部造成死亡,罔顧輕蔑動物生命,實屬不該,考量目的、手段、所生損害,維持原審判,量處陳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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