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小有錢的包租公,在台中市擁有10多間出租套房,並聘請好友代為管理及收每月房租費,孰不知對方因本身負債,竟動歪腦筋私下將收取房租的費用,趁機轉入自己帳戶,包租公一氣之下報案,代管男因此吃上侵占官司,台中地檢署23日起訴。
起訴指出,該名代管套房的男子受該包租公委託,自2017年4月開始代為管理其台中市區某棟大樓內的15間出租套房,負責項目為,收取租金、押金及水電費等相關費用,並領取每月3000元工作酬勞。
直到2019年7月間,該名男子開始將承租戶包括,租金、押金、水電費匯款至自己的帳戶內,被包租公察覺,租金費用異常,後來輾轉得知好友竟有負債,簡直「請鬼拿藥單!」,雖好友喊冤仍被告,2人為金錢撕破臉、對簿公堂。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男子陸續將租金、押金、水電費匯款至自己的帳戶,從9000元至1萬餘元不等,侵占租金的月數為3個月至15個月,另押金5萬餘元,電費1萬餘元至3萬餘元等,總計金額為66萬餘元,在警詢時承認涉案,全案23日依侵占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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