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黨產遭黨產會凍結,付不出2014年錄取「中山獎學金」的9名學子,其中1名黃姓學子2019年取得澳洲博士學位,迄今仍未拿到獎學金,提告向國民黨討13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審判決,認為國民黨對黃男負有約定義務,判決國民黨應給付130萬元確定。

黃男提告主張,他2016年1月11日簽立中山獎學金契約書,國民黨自2016年1月15日起,應每半年付他65萬元,為期2年,總額260萬元,但他最後只拿到一半,同年10月間收到電子郵件通知黨產遭凍結,無法撥放。

黃男說,他財務困境曾規劃休學,但國民黨告知有其他方法能給付獎學金,他因此繼續苦撐,但最後仍未拿到錢。他已加入中山學人聯誼會、國民黨及繳交終身黨費1萬元的義務,因此請求國民黨給付剩餘的130萬元。

國民黨抗辯,獎學金契學屬贈與契約,黨產遭凍結後,無力再支付任何一筆獎學金,連員工薪資都得靠黨員借款支付,萬般無奈下只能向黃男撤銷贈與,而贈與經撤銷後,國民黨已不必給付。

北院認為,依照中山獎學金契約內容,可知黃男對國民黨負有約定義務,若未履行就得償還全部獎學金,因此該契約並非單純贈與契約,且國民黨聲稱黨產全被凍結,與其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收支決算表不符,又未證明有其他拒絕給付的正當理由,遂判黃男勝訴,國民黨應給付130萬元差額,國民黨提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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