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與妻子有家事訴訟,妻子找徵信社查林男外遇事證,3名徵信業者將GPS定位追蹤器裝在林男車上,林男因車子保養時發現定位器,進而反蒐證,故意將車子停在摩鐵前,躲在遠處監看,發現3名業者到車旁取下定位器後,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3名業者,另林妻因不知情獲不起訴。
檢方調查,林男與妻子有家事訴訟案件進行中,林妻委託桃園市某徵信社業進行蒐證,徵信社交辦孔姓、鄧姓、潘姓3名男子處理。孔男3人為掌握林男行蹤,去年9月將GPS定位追蹤器裝在林男車子底盤保險桿內側。
去年9月29日晚間,林男將車子送往汽車保養廠進行保養時,維修人員發現他車子被裝上GPS定位追蹤器,並建議林男先不要拔除,觀望何人前來收取。
林男遂於去年10月6日晚間,把車子停於北市中山區汽車旅館前路旁,人則躲在遠處察看,不久林男發現孔男3人接近車子,上前取走該追蹤器後,為掩人耳目分頭離去,林男暗中反蒐證後,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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