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6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1104501470號函釋,預售屋紅單交易自2021年下半年起禁止買賣,若有非法紅單交易,則視同交易預售屋、比照適用房地合一2.0課稅,且多數持有期間為2年內,將適用房地合一45%最高稅率。
財政部也表示,若紅單投資客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可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免罰。若逾期仍未申報,國稅局將裁處重稅與稅額三倍以下罰鍰。
所謂預售屋紅單為「預售屋買賣預約單」、多為粉紅色或紅色,因此俗稱紅單。若民眾看中一間預售屋,可先行支付承辦代銷業者10萬元訂金,即可取得一張紅單,以保留想要的樓層戶型約10天,雙方可針對價格、建材討論,惟部分民眾選擇加價轉賣紅單給他人,直接獲利出場,即為紅單交易。
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預售屋交易、紅單交易獲利皆視為財產交易所得,以售價減除「取得價+成本」,剩下所得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適用5%~45%綜所稅率。
隨著實價登錄2.0自2021年7月上路後,內政部明訂禁止紅單交易,預售屋則適用房地合一2.0稅制,惟財政部與內政部近一年來未明確定義非法紅單交易課稅機制。
如今財政部與內政部經協商後定調,不動產業者與預售屋買受人簽訂預售屋預約單(紅單)或預售屋正式契約,皆屬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的契約行為,依民法規定皆有效力。若為2021年7月1日後的紅單交易,應比照預售屋課徵房地合一2.0稅制,以符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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