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日前晚間一名陳姓男子去網咖打電腦,離場結帳時發現少了40元,向店家拜託少算一些,但網咖店不理會陳男的請求,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後,驚覺陳男神情緊張、眼神有異,立即查證陳男身分,結果查出陳男因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到新北、高雄地檢署通緝,當場將其逮捕,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外,通緝部分,解送新北地檢署歸案。
25日晚上22時50分許,中山路派出所接獲林森路一家網咖業者報案,因消費問題與客人有爭執,請警方到場協助。員警到場瞭解後,陳男因錢帶不夠多,差40元沒辦法結帳,希望店家能給予折扣、少算一些。
員警到場詢問時,發現陳男眼神閃躲,顯得相當慌張並似乎想離開現場,直覺有異,對陳男進行身分查證後,果不其然,竟然是一名身背2個通緝案的通緝犯,分別是新北地檢署今年3月28日及高雄地檢署今年5月3日所發佈,當場將其逮捕,後來在陳男身上隨身包內發現攜帶毒品吸食器,經檢驗有二級毒品安非它命反應。
據了解,陳男於新北、高雄被查獲持有毒品,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但因陳男在外居無定所,不在戶籍地居住,沒有收到通知書,家人也未通知他,所以都沒去開庭到案說明。
被逮時,陳男大嘆因40元與店家起爭執而遭逮,實在有夠倒霉,員警告誡陳男要勇於面對司法,並努力生活,勿再遊手好閒。訊後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外,通緝部分另依法解送新北地檢署歸案。警方表示有對陳男驗尿,等待檢驗所通知結果。而網咖店40元的損失,店家也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自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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