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有美學的宜居城市,台中市長盧秀燕競選時提出將制定「美學三法」,民進黨多名市議員抨擊,原本去年6月要公告實施的《市容景觀自治條例》、《歷史街區活化再生自治條例》及《促進優化商區自治條例》,到現在一個都沒完成,政見跳票。

盧秀燕表示,「美學三法」主要是為倡導人與環境永續共存理念,經相關單位研擬後,目前在促進優化商區方面是以自治條例規範,另歷史老屋再生、市容景觀提升兩部則透過要點方式規定,市府採用不同的法令型態做規範,與原本政策理念沒衝突。

市議員黃守達、張耀中、王立任、林德宇、張玉嬿表示,美學三法在盧秀燕競選期間到上任後持續提及,是由三部自治條例組成,但眼看市長任期僅剩半年多,原本的《市容景觀自治條例》與《歷史街區活化再生自治條例》竟變成行政規則位階的《市容景觀提升執行要點》與《歷史老屋再生補助作業要點》,根本濫竽充數。

黃守達進一步說,唯一還是自治條例的《促進優化商圈自治條例》,現在經發局還在研擬中;「三法變兩規」差的不只是法規位階,還有對民眾的權利義務約束,三法淪為二規一草案,難道不是政策跳票?

法制局長李善植強調,市府法令訂定,若涉及創設、剝奪或限制居民的權利義務等,應以自治條例;但若涉及機關內部組織、事務分配、業務處理方式等則以規則訂定,美學三法是考量其規範目的及內容,才選擇適合的法令型態。

經發局則說,《台中市促進優化商區自治條例》日前已召開過公聽會,近日內將送市政會議審查,通過即可送議會審議。

#自治條例 #三法 #美學 #促進 #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