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韓國的台籍男子,109年間為了躲避疫情,回到台中表姊家暫住,表姊一家人為展現招待誠意,還帶他前往台南旅遊。未料當晚他與17歲姪女及弟弟同住一間房,這名表舅竟趁少女熟睡時,偷偷溜上床環抱少女撫胸猥褻,少女驚醒後撥開他手拒絕,表舅企圖伸向下體,但因弟弟驚醒後立刻閃去陽台,少女在旅遊結束後,向學校老師告知,經老師鼓勵後報警,售後雙方以20萬元和解,但因表舅曾因案服刑,出獄尚未滿5年,法官仍判他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該名表舅居住在韓國,因疫情關係於109年4月30日入境後,即暫居在少女及其家人位在臺中市住處,某日與少女及家人一同至臺南遊玩,當晚並與少女及其胞弟同住三張單人床房型之房間。

但該名表舅卻趁少女熟睡之際,起身移動至她床位,從身後環抱住,少女當下驚醒後,將他手撥開,未料他竟向少女表示:「為何要害怕」,接著強行隔著衣物撫摸胸部,但正要向下體撫摸之際,少女弟弟突驚醒起身,表舅立刻停手至房外陽台抽菸後返回房間內裝作若無其事。

結束台南旅遊後,少女母親因察覺女兒神情有異,才向女兒追問原因,少女父親得知後大怒,將表舅趕出家門,但少女又向老師報告,經老師鼓勵下始報警處理。

表舅在審理時,表示願意和解賠償20萬元,少女及父母答應原諒被告,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請求院方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

但法官調查,該名表舅曾因案入獄,2017年執行完畢後未滿5年,不符合緩刑條件,且所犯對少年強制猥褻罪,依規定應加重其刑後,仍處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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