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1名林姓男子剛出獄不久,在教會認識1名已婚人妻,某次林男邀請人妻到家中作客時,竟強制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事後林男還辯稱是人妻說做夢夢到2人愛愛,以為對方在性暗示,但人妻表示當下非常害怕,不敢反抗,只求主能讓她活著離開,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5年。

據判決書指出,屏東1名林姓男子,於109年7月參加教會活動認識1名人妻,某日人妻到林男家中聊天時,林男向人妻提議,想和對方發生性行為,遭人妻拒絕後,林男竟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將對方推倒在床上,脫掉她的衣褲,強制與她發生性行為1次,人妻在聊天的過程得知林男剛出獄不久,擔心不服從的話會受到林男更嚴重的侵害,故不敢反抗而屈從之。

林男辯稱,並沒有強制和人妻發生性行為,是人妻和他說「晚上夢見2人在做愛」還告訴他「這是神給我們2人的考驗」,讓他瞬間起了生理反應,覺得人妻在性暗示他,且在發生性行為的過程中人妻都無任何反抗。

人妻表示,在被侵害的過程中她完全不敢反抗,林男拖下她的褲子後,因為知道對方是更生人,所以更加很害怕,只求主能讓她活著離開。且法官詢問兒子得知,人妻受到侵害後,回家一直在哭,還對林男說「你為何要這樣對待我」、「我這麼真心幫助你」等,可證林男確實侵害人妻的身體主權。

法管認為,林男在答辯時,證詞反覆,一下說從未詢問人妻發生行為,過沒多久,林男又改口曾經要求人妻與其發生性行為,且不斷推卸自己侵犯人妻的責任,故認定林男侵害人妻屬實。依強制性交罪,處林男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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