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進行修復工程的國定古蹟台南車站,驚傳遭修復施工團隊破壞,不僅日據時期的外牆磁磚及窗戶被敲掉,原本計畫保留的2樓鐵道飯店衛浴設備也被移除,多數建材更被丟棄。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發現後,除勒令停工外,還將召開審議會決議是否開罰施工廠商,並追究相關刑責。
據了解,1936年興建完工的國定古蹟台南車站,至今已經使用86年,為配合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從2017年起進行整體修復,原計畫將於2021年完工,但因變更設計預計延至今年1月完工,修復經費也從1億5000萬元追加到1億7000萬元。不料,至今修復工程不僅沒有申報完工,2月還被文資局勒令停工。
文資局古蹟聚落組長張祐創表示,台南車站整體修復工程,過程中發現施工團隊有些地方沒有按照審定規畫設計書圖進行施作,隨即要求停工並辦理工程督導。
張祐創指出,目前發現損壞較為嚴重之處,計有:車站外牆日據時期的磁磚被敲掉;2樓原日據時期台灣唯一車站旅店的浴室磁磚,也因包商施作防水工程被敲掉;原本希望保留的浴室洗手台等設備也遭移除。由於多數舊建材都已經被丟棄,日後只能以仿作的方式重現。
張祐創還說,承辦修復工程的建築師事務所資格沒有問題,但因負責人前一段時間身體欠佳,多數都由同為建築師的兒子負責,可能經驗較為不足,才會工程變更程序還沒有完備之前即施工。目前文資局已要求停工,並將召開審議會決定如何處理;一旦決議開罰,就會依法開罰。
台灣鐵路管理局也發書面聲明指出,國定古蹟台南車站修復工程係由專業建築師,依原有車站樣貌提出「修復及再利用計畫」,並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採取適當修復工法,相關計畫事前均依程序送文化部審議,工程執行期間也要求建築師與施工廠商務必依相關規定程序辦理。
台鐵局強調,如今發生部份修復工項未經文化部變更審議通過即逕予施作,台鐵局除要求立即停止相關工項施作外,也配合文資審議小組現場勘察所提意見,責成建築師盡速提出相關變更文件及佐證資料,後續將依契約檢討,並釐清建築師、施工廠商等相關人員疏失責任,給予必要的處分。
依文資法規定,古蹟管理人對修復或再利用,未依主管機關核定計畫進行,可罰30萬至200萬元;至於破壞古蹟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併科50萬至20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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