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合1大選將在年底登場,近日已有多名參選人表態參選,而依「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及其細則規定,政黨、擬參選人或候選人為職業災害保險的強制納保單位,如果未幫勞工投保職災保險,可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還可以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等相關資訊,並供民眾在俗稱慣老闆清單中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系統中查詢。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細則規定,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包括,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且依法取得執業資格或開業執照,為執行業務僱用勞工者;依法成立之法人;依法已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商業、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畜牧場、林場、茶場、漁業、公用事業、交通事業、新聞事業、文化事業、公益事業、合作事業登記,或其他已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之廠場或事業單位。
也包括依法立案、核准或報備人民團體、短期補習班、訓練機構、宗教團體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依法許可或核准營業之攤販或公有市場攤商;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公司或辦事處;央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擬參選人、候選人及當選人,為選務或公職人員職務僱用勞工者;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相關規定成立之巷弄長照站或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辦公處;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或經稅捐稽徵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稅籍編號者;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工作聘僱許可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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