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前身是「新竹警察署廳舍」,建於日治昭和10年(1935年),迄今已有87年歷史,原為2層樓建築,因空間不敷使用,民國71年增建為3樓,民國79年更名新竹市警察局,6月17日經文資審議後決議登錄,成為新竹市第30處歷史建築。
市府文化局指出,新竹警察署廳舍出自於畠山喜三郎之手,原為2層樓建築,後增建為3層,但也保留增建前的風格,一路見證新竹地區日治時期警察制度的演變史。
文化局表示,建物外觀與專賣局新竹支局類似,呈現圓弧立面,早期建築外牆,腰壁以上為二丁掛北投產黃褐色磁磚,是當時流行顏色。
另外,腰壁、窗台及雨庇則以洗石子裝修,後因中央通令警察機關統一識別,牆面改為紅色磁磚,搭配白色飾帶,才變成現在模樣,目前只剩拘留室中庭側外牆,還留有早期磁磚。
建築本身也在弧面入口處以布面磚,搭配水平突出的雨庇,室內樓梯間、拘留所有現代設計空間感,另拘留所採放射狀管理空間,具建築史保存價值,獲委員一致通過,登錄為歷史建築。
今年4月,中正路上原新竹地院甫登錄為歷史建築,與國定古蹟新竹州廳、市議會,形成行政、立法、司法分立象徵,如今再添1處歷建新竹警察署,形成整條「官廳街」,有都市景觀保存價值。
近6個月,新竹市共登錄了北門國小百齡樓、北門國小同心堂、新竹州廳附屬建築(市府檔案室)3處古蹟,以及市府大禮堂、原新竹地方法院、新竹警察署廳舍3處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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