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包括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施行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法等5部法律修法,今年6月22日總統已公布,司法院定自明年8月15日施行,未來高等行政法院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且透過「巡迴法庭」、「線上起訴」、「遠距審理」等配套措施,兼顧人民訴訟便利性。
本次修法重點,地方行政訴訟庭將集中受理原由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之事件,並透過「巡迴法庭」、「線上起訴」、「遠距審理」等配套措施,兼顧人民訴訟便利性;整通常訴訟程序管轄範圍,將訴訟標的150萬元以下之稅捐、罰鍰或其附帶之裁罰性、管制性不利處分、其他公法上財產關係訴訟,以地方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審理是類事件之上訴抗告事件。
另強化最高行政法院法律審功能,搭配漸進擴大強制律師代理、採行促進訴訟程序及替代裁判之紛爭解決機制、便利原住民或部落接近使用行政法院、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權益、防杜濫訴等配套制度。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