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集體貪污案今宣判,立委遭判刑。陳超明發聲明批評「司法已死」,陳超明說,合法申報的政治獻金竟被認定是貪汙所得,他所有的政治獻金過程均依法申報、依法公開,庭訊中檢察官也承認本案並無貪污對價的直接證據,一審法院竟可以判他有罪,讓他錯愕 。

多名立委被控收錢協助太流前董座李恒隆爭取SOGO經營權,台北地院今判蘇震清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8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超明7年8月、褫奪公權3年,徐永明7年4月、褫奪公權3年。立委趙正宇財產來源不明無罪,逃稅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6萬元。

陳超明強調,  一開始他即拒絕召開公聽會,更從未出席或指派他人出席東吳大學的公聽會,他僅僅打了一通不到三分鐘的電話,基於人情請經濟部派員參加東吳大學召開的公聽會而已,一個「未召開、未出席、未發言」的立法委員,竟被冤枉有罪,實難令人折服,絕對依法上訴、捍衛清白。

陳超明表示,  監聽內容即可證明他完全沒跟李恆隆、翁華利等人聯絡,更與這些人從未見過面,也不清楚他辦公室主任爭取政治獻金的過程,法院審理中,經濟部從上到下的官員都作證他從未詢問過SOGO百貨爭議案件,遑論與李恆隆等人有對價關係?

陳超明說,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政治影響司法,明顯的是政治迫害,等到民進黨內鬥,為了打擊政敵才拿出來辦,也把無辜的在野黨拖下水,檢調已經成為政黨的打手,「我堂堂一個國會議員,都受到如此不平等的遭遇,更何況一般百姓,著實令人對台灣司法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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