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李姓男子騎車前往家樂福超市,他停好車之後,看見1名正妹在入口處,低著頭彎腰填寫防疫實名制資料,便趁對方不注意時,用手拍了對方臀部挨告,李男警訊時辯稱是對方「白目」、「屁股翹起來」,打了1下;橋頭地院依性騷擾罪,處李男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記載,今年3月下午4時許,李姓男子騎車前往家樂福超市,停好車之後,看見入口處有名正妹低頭彎腰填寫防疫實名制資料,竟趁正妹不注意之際,用手拍了對方右側臀部1下,正妹嚇了一大跳,驚慌失措,超市店員全程目擊,便協助正妹報警。

李男警訊時,坦承有用右手拍打正妹側臀部,但否認有違反性騷擾行為,他辯稱是用手打正妹屁股,不是摸,因為正妹「白目」、「屁股翹起來」。

橋頭地院審理,調閱店家監視器確認,李男與女子互相不認識,卻趁女子不及抗拒、防備之際,用手拍打碰觸女子臀部,屬身體的隱私部位,顯然未尊重女子身體自主權利及心理感受,缺乏性別平權觀念,李男犯後否認犯行,也未女子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考量男家境貧寒與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法官依性騷擾罪,處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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