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敏表示,《晶片與科學法》由《半導體激勵法》(CHIPS)、《研發與創新法》和《2022最高法院安全撥款法》三部分組成。從體量上看,除了引人關注的「晶片」部分提供542億美元補貼促進美國晶片製造業和供應鏈安全,「科學」部分的研究與創新是占比最大的重頭戲。美國將在未來5年為法案中的科技創新部分提供約1699億美元,占比超過60%,不僅為關鍵和新興技術的研發提供資金,同時也試圖重塑美國的科技政策和創新導向。

郝敏稱,推出《研發與創新法案》被美國兩黨一致認為是應對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法案設定了大手筆研發資助:美國國家科學基金(NSF)獲得810億美元;商務部(DOC)獲得110億美元;美國國家與標準技術研究院(NIST)獲100億美元,能源部(DOE)690億……用以支持美國未來10年在人工智慧、量子計算、生物技術、先進材料等領域的科研創新和人才培訓。

郝敏認為,在不斷泛化的「國家安全」大旗下,美國近年的立法趨勢和司法案例充分表明,美國在打擊遏制科研領域所謂「中國影響力」和「智慧財產權威脅」方面不遺餘力,且日益加碼。巨額的聯邦資金投入,使「保護研發成果免遭外國威脅」和「遏制外國影響力滲透」成為頭等大事。法案花大力氣「紮緊藩籬,豎起高牆」,為主要授權機構制定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極強的「科研安全」規則,多處內容充斥著意識形態偏見和冷戰思維。

郝敏分析,該法案實施後,中美之間教育和科研領域的合作會面臨更多掣肘和制度障礙,凡是申請聯邦科研經費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和科學家只能進行二選一站隊。對此,中方要注意:

首先,提倡學術開放,保持基礎研究和人文思想的國際自由流動,這是不少美國大學也在爭取和堅持的。「中國行動計畫」被迫取消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擴大化地限制中美科學家之間的合作,嚴重損害美國自身的科研創新能力。那些曾經「敢怒不敢言」的大學在遭遇多番調查時,也不懈地爭取學術自由和高度自治的空間。

其次,深入研究法案的「科研安全」規則,高度重視實踐中的合規風險。尤其需要加強對美國出口管制法律體系複雜多變的動態追蹤,對於科研國際合作中,需要限制使用和獲取的受控資訊、實驗設備、技術資料乃至學術交流和論文發表,都要提高警惕,加強研判和管控風險。

最後,加強對科研交流領域和人才引進的法律合規監督與管理,加強吸引國際人才制度的規範化、透明化和國際化。尤其注重引才的雙向合規要求和法律培訓,提高科研人員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法律意識。

#科研 #美國 #郝敏 #研發 #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