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今(2)日質疑,網路平台用新聞吸引流量賺廣告費,卻從不向內容生產者付費,這樣合理嗎?
蔣萬安在臉書表示,昨天是記者節,是一個紀念言論自由、發揚媒體求真精神的日子。但昨日卻傳出兩家重要媒體虧損,甚至停止更新的消息,對記者節形成莫大的諷刺。
蔣萬安指出,隨著大型網路平台進入台灣,網路成為傳播新聞的最重要媒介;搶發網路快訊、即時推播,讓記者無時無刻都要待命。
蔣萬安披露,社群網站的滲透率早就超越了任何一家媒體公司,也榨取了內容生產者外溢出來的大部分經濟價值;根據台大學者研究,地方新聞人力25年來減少6成、報紙傳統廣告收入衰退9成。
他也分析,未來媒體要怎麼活下去?蔣萬安直言,在部分歐盟國家以及澳洲等20多國,努力要求Google和Facebook為新聞付費,讓媒體有新的轉機跟生路;Google在今年5/11宣布與300家歐盟新聞業簽訂協議,同意付費給新聞媒體。Facebook同樣願意支付費費用給法國報社,而台灣政府卻毫無動作。
蔣萬安進一步透露,由學者聯合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並建議由數位發展部為主管機關,傳出執政黨對這個議題冷漠以對,讓新聞從業人員寒心。
蔣萬安認為,台北是數位內容產業的集中地,身為首都市長參選人及立法委員,他要求政府儘速推動立法,要求國際大型網路平台向數位內容產業支付內容授權費用。
蔣萬安呼籲執政黨:
第一,NCC早日放棄推動《數位內容中介法》這種傷害媒體自主以及言論自由的惡法!
第二,數位發展部應該即刻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
蔣萬安強調,只有健康的媒體環境,才能讓媒體人抬頭挺胸,為新聞自由努力、為追求真相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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