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於2001年3月8日施行,至今年已屆滿20年。勞動部於今(3)在衛武營國家歌劇院舉辦「敬!前進的光性別工作平等法20周年音樂會」,感謝過往推動修法的先進,並期許未來性別工作職場更加平權。
勞動部表示,在促進性別工作平等這條艱辛的道路上,因為前人遭受性別歧視的苦痛而有了改變的契機,當初婦女團體、跨黨派民意代表積極倡議專法保障,勞動部改制前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回應各界呼聲,研擬《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
當時共計有9個版本草案於立法院併同審議,經過與專家學者多次協商整合,終於在2000年12月21日,也就是立法院當年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並且在2001年3月8日婦女節正式施行。
勞動部希望透過這場音樂會,感謝共同促成這部法案的人、曾經在就業上受到性別歧視的勞工,以及當年倡議制定專法保障的女權社運、勞工團體,並感激當年背負各界壓力,但仍然支持完成修法的立法委員,以及當年的重要推手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陳菊。
勞動部說,未來也將秉持這份努力,讓勞工在工作及家庭上取得平衡,在面對變動及多元的社會型態,也會持續滾動檢視法令,打造更完美的性別工作平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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