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官網3日消息,中國外交部副部長謝鋒1日出席《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開放簽署40周年國際研討會並作題為「全面善意履行《公約》,積極貢獻全球海洋治理」的主旨報告,堅決反對以航行自由之名威脅中國主權。
謝鋒指出,作為《公約》締約國,中國全面、忠實履行《公約》,是《公約》及其機制的積極參與者、建設者和貢獻者。打造海洋立法矩陣,推動《公約》落地生根。規範海洋科考,攜手發展中國家認知海洋。中國持續依據《公約》加強海洋科考管理。保護人類藍色家園,堅持漁業可持續發展。賦能《公約》三大機構,助力《公約》高效運作。保障航行自由和安全,守護國際航運暢通。
謝鋒表示,要完整、準確、善意解釋和適用《公約》,兼顧《公約》、其他涉海條約和一般國際法。要忠實維護《公約》宗旨原則。抵制海上「叢林法則」,反對利用海洋威脅他國主權安全。
謝鋒強調,要嚴格遵守《公約》規定的航行制度。《公約》在領海、專屬經濟區、公海等海域規定了相應的航行制度。外國船舶在領海享有無害通過,但不得損害沿海國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在專屬經濟區享有航行自由,但須顧及沿海國對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以及對海洋科考、環保等事項的管轄權;各方在公海享有航行自由,但須符合「公海應只用于和平目的」等要求。
謝鋒稱,各方在不同海域行使航行權利,均應全面遵守《公約》規定和精神,否則將損害《公約》完整性和權威性。即使非《公約》締約國也不能片面強調航行權利,而無視沿海國的正當合理權益。混淆《公約》設立的海域制度,無中生有地炒作所謂航行自由問題,是造謠抹黑、別有用心。中方尊重各國依法享有的航行權利,但堅決反對個別國家以「航行自由」之名,行威脅中國主權和安全之實。
謝鋒指出,要善意、準確適用《公約》爭端解決機制。《公約》宣導「以互相諒解和合作的精神解決與海洋法有關的一切問題」。爭端當事方是爭端解決程式的主人,只有當事方認可和接受相關爭端解決程式,才能真正有效解決爭端。有關各方和國際機構應恪守「國家同意原則」,結合地區國家爭端實際,善意、準確適用《公約》爭端解決程式,不得越權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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