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安徽省,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非法開採,風景名勝區,生態破壞,追究刑責,懲罰性賠償
大陸最高檢14日發布檢察機關督促整治非法採礦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安徽省某公司在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過程中,仍非法開採風景名勝區礦石,造成大面積生態破壞,檢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在追究非法採礦刑責的同時,提出5%的懲罰性賠償金。合計賠償2872.6667萬元(人民幣,下同)。
大陸最高檢察院主張,檢方在確定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時,應依據生態修復成本、被告認罪態度、及經濟情況,確定懲罰性賠償金比例。
澎湃新聞報導,最高檢這批發布典型案例共8件,其中5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5件是提起訴訟的案例,3件是訴前程序案例。
上述典型案例顯示,大歷山毗鄰長江,是安徽省省級風景名勝區,是東至縣的生態屏障,具有重要生態價值。安徽省某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A公司)開採的石灰石礦山位於大歷山省級風景名勝區內,該公司長期超規模開採,造成大面積生態破壞,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案情顯示,東至縣檢察院於2021年3月5日立案,多次聯合縣自然資源和規畫局、公安部門實地勘察查明: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關閉該礦山並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但A公司治理過程中仍然非法開採。
經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324地質隊核算,A公司超採礦石93.27萬噸,東至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價格2798.1萬元。安徽大學作出的生態現狀調查報告指出,A公司非法採礦導致礦坑土地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失調,生物生產能力下降,易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東至縣檢察院審查認為,A公司非法採礦行為損害後果嚴重且行為人具有明顯故意,可以按照大陸《民法典》規定提出懲罰性賠償,遂以東至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的A公司超採礦石財產損失2798.1萬元為基數,結合被告認罪認罰情況、經濟狀況等因素,提出5%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139.91萬元。
2021年5月11日,東至縣檢察院向東至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在依法追究A公司、邵某平非法採礦刑事責任的同時,訴請判令A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邵某平連帶賠償因非法採礦行為導致的生態修復、評估鑒定、懲罰性賠償金等共計2872.6667萬元。今年2月7日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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