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因應金融服務數位發展趨勢,為推動創新保險商品研發及滿足消費者多元需求,已於6月29日修正發布與純網保申設及經營相關法規,並公告自8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純網保申設。此次針對審查會設置明定7大規範。
首先,為公平、公正辦理純網保申設案審查,金管會特別設置純網保審查會,屬於任務編組、於審查前成立,並於完成審查事宜且由金管會核准純網保設立後解散。
其次,審查會任務包括辦理純網保申設案審查、審查純網保營運模式、保險商品規畫及與審查過程或結果相關事項建議。
第三,審查會設置委員9~11人,其中1人擔任召集人,由金管會主委指定金管會主管兼任,其餘委員由金管會就金管會主管及與申請案相關專門知識、技術或經驗學者專家聘兼。
第四,審查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金管會人員可依規定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及審查費,名單在金管會作成決定前應予保密。
第五、審查會會議由召集人召集,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以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同意,並應詳實記錄開會過程及將審查結果送交金管會。
第六、為避免潛在利益衝突,明定審查委員本人及其相關親屬與純網保申設案具利害關係者,不得為審查委員。且審查委員本人在接獲申設案有關資料時起2年內,不得擔任經核准設立的純網保或其發起人及其關係企業相關職務。
最後,審查委員及參與審查會會議人員,對於申請書件、審查過程、審查結果,應盡保密義務。
金管會表示,將秉持公平、公正原則辦理審查,審查期間預計為5個月,審查重點包括申請者財務能力、發起人/負責人/大股東適格性、營運模式可行性、保險商品創新性及風險管理機制妥適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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