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在過去與國碁電子合併時,即透過轉讓出700MHz 頻段的10MHz(5MHz X 2)給台灣大哥大,以符合頻寬上限之規範。其後與遠傳電信進行5G共頻及持股協議,過程中同樣基於符合法規頻寬上限之規範,為避免引發爭議,轉讓出900MHz 頻段的20MHz(10MHz X 2)給中華電信,上述作為均為亞太電信遵法之展現。
亞太電信強調,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案之審查,實攸關我國整體電信產業之健全發展,透過合併更可提升消費者之服務及權益。對於頻寬上限爭議問題,亞太電信尊重主管機關會以法規及市場公平競爭為依據辦理,呼籲主管機關儘速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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