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人妻小芳(化名)被丈夫發現與1名男子互傳鹹濕訊息,包含「你要上樓,我就脫光衣服等你啊」、「我允許妳光著穿睡衣」還有多張裸照,丈夫提告求償100萬;小芳辯稱只是在互開黃腔,裸照也都是合成照,稱2人只是朋友關係,但法官不採信,判2人須連帶賠償20萬。

判決書指出,該名人夫控訴妻子小芳前年10月到去年3月與李男交往甚密,2人會互傳「我喜歡妳」、「抱抱看不就知道」,妻子還曾傳抱胸裸照給對方,事後2人辯稱只是玩笑話,照片是合成照,但原告認為一般朋友也不會互傳裸照,此外李男女友也因此事提分手,證明2人關係不一般,原告求償100萬。

小芳在法庭上辯稱與李男是認識4、5年的朋友,曾是房仲業同事,彼此喜歡互開黃腔,訊息內容純屬玩笑,而李男與女友分手只是因女友不滿他與小芳太常互動,後來該女友有像小芳道歉;李男也稱小芳因與丈夫常吵架並找他訴苦,才會被女友吃醋誤會,強調他與小芳是正常友誼關係。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小芳與李男的訊息,內容有「你要上樓,我就脫光衣服等你啊」、「我允許妳光著穿睡衣」、「害你光想像就硬了」,而小芳後來也坦承眾多合成照中,有1張照片以手抱胸的照片是真的,不過說是多年前丈夫出差去大陸要求她拍的,法官認定2人已逾越朋友關係,判應賠償人夫2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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