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勘災遭爆料座車大違規,先違停在公車停靠區,再闖紅燈、違規大迴轉等,雖然警方接獲檢舉後已依法開罰,但議員及民眾仍質疑員警當時為何沒有開啟密錄器,及為何不公布警車的行車紀錄器?警方除解釋原因外,也強調已公布路口監視器畫面,清楚還原整個違規過程,且依法開罰,絕無隱匿的可能。

先前曾因違停、被員警密錄器錄下而引發爭議的國民黨市議員徐巧芯,今要求員警公布密錄器,卻被分局告知密錄器沒開,甚至連警車行車記錄器都已洗掉,讓徐巧芯大酸「都是台北市民卻兩套標準,碰到陳時中總是所有資料就不見,就像3+11會議紀錄一樣直接消失。」

警方表示,當時成功路五段與康湖路口嚴重積水,員警在路口豎立交通錐實施交通管制措施,防止發生意外,站在路中央的員警看到陳時中的座車自康湖路駛入該路口,因該車閃著雙黃燈警示,且車速緩慢,員警認為可能需要協助,因此上前提醒駕駛不要開往右側積水區,員警認為當時並非遇到「狀況」,所以沒有開啟密錄器,即指揮車輛左轉成功路離去。

警方公布路口監視器畫面後,清楚看到警車就停在陳時中的座車前,因此,議員要求公布警車的行車紀錄器,內湖分局表示,警車行車紀錄器容量為32GB,可錄製5、6個小時,因當日無特別儲存,所以已經被覆蓋洗掉,今天下午2時檢視該車行車紀錄器,最舊的畫面是18日凌晨。

市警局表示,依據規定,執勤中發生交通事故、處理事故、糾紛或爭議之影音資料,帶班人員應於勤務結東後 ,將該資料轉移專用電腦或外接擴充硬碟保存,並建立影音資料目錄清冊。不具有證據價值之影音資料,不須轉移保存,暫存於記憶卡內,俟其錄滿後,自動覆寫消除。所以員警依規定沒有保存並無問題,且現場有路口監視器,可還原整起事發經過,警方沒有必要隱匿或是包庇。

#員警 #密錄器 #陳時中 #行車紀錄器 #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