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的越南黎姓移工,趁半夜翻窗潛入隔壁女同鄉家,摀住她嘴後摸胸猥褻,甚至強舔下體響要硬上,但遭到女方反抗後放棄,黎男緊張下逃跑,未料卻拿到女方手機,自己手機不小心留在現場,最後遭到逮捕。一審黎男與女方達成15萬元和解,遭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1年10月,但黎男不服上訴,向法官求情表示家鄉妻子快生產,希望能給予緩刑,最後二審以他犯行嚴重,且是逾期居留移工,原審已經從輕,駁回其上訴。
根據判決書,已婚的黎姓越南移工,與女同鄉小美為鄰居關係,未料黎男於民國111年4月16日凌晨2時10分許,翻越窗戶進入小美租屋處,趁著小美熟睡之際,摀住她的嘴巴後撫摸胸部猥褻,甚至徒手拉開雙腿,舔女方之下體後企圖硬上,但遭到強力反抗而無法得逞。
但黎男逃跑過程中,因過於慌亂,誤拿小美手機,還將自己的口罩、手機及耳機等物品留在屋內,讓小美當成證據報案。
一審法官認為,黎男與小美同為離家背景跨國來臺工作,本應在異地互相協助,但黎男為滿足一己私慾,造成小美身心受創,對他人性自主權缺乏尊重,且否認犯行,直到審理時才坦承,事後也與小美調解成立,並賠償損害,獲得其原諒,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1年10月
但是黎氏不服上訴,表示他已付給小美15萬元達成調解,並已支付賠償金,小美也在調解程序筆錄上說,如果他符合緩刑要件,同意法院對被告宣告緩刑,尤其自己的妻子即將生產,父母已經70歲,家中經濟都仰賴他,他在一審時坦承犯行,且已深切反省,犯後態度良好,15萬和解金也是向在臺灣的越南籍友人借貸,必須盡快返還這筆借款,原審量刑實在過重,希望法官可以給予被告緩刑。
但法官卻發現,黎男是逾期居留的外籍移工,已經法院宣告驅逐出境確定後,法達到緩刑宣告目的,判斷後認為黎男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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