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涉犯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將屆3年仍未來台投案。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今透露,陳同佳去年中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後,一直居於偏遠地區的深山,等候成行。自首意願不變,只是台灣一直不容許他前往,台港兩地政府仍卡在手續問題上。
對此,我陸委會仍堅持立場,今重申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且犯案後即潛逃回港,本案並非單純移送或批出簽證問題,須由台港雙方就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進行溝通,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
當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李家超如今已成為特首,他今年4月參選時曾表示,要處理事件非常簡單,台灣當局應立即接受陳同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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