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東鎮第3選區李姓鎮民代表候選人,8日前往選區拜訪柳姓選民時,交付2000元現金尋求支持,查賄團隊獲悉後,火速蒐集證據將李姓鎮代候選人拘提到案,9日羈押禁見,經數日調查後,16日偵查終結,新竹地檢署以李姓鎮代候選人涉投票交付賄賂罪嫌提起公訴,受賄者柳女不起訴處分。

已連任4屆代表的李姓鎮代候選人,為民服務熱心勤快,此次為爭取5連霸,竟在8日前往選舉區內拜訪柳姓選民時,在柳女住處交付新台幣2000元現金買票,並口頭請託柳女投票支持當選,未料卻踩到地雷,讓新竹查賄團隊啟動查賄快打。

新竹地檢署8 日下午獲悉後,旋指派專責檢察官吳志中指揮偵辦,經蒐集相當證據後,於當晚將李姓鎮代候選人拘提到案,並經檢察官親赴竹東分局訊問後,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偵查後,以李姓鎮代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提起公訴。另李女已於偵查中自白犯行,請求法院依同法第99條第5項規定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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