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土耳其的網紅米卡(Mika Can Raun),日前曬出一段影片,將一張100元土耳其幣里拉(約台幣167元)沖進馬桶,這樣的行為來吸睛卻已經違反,各國都有不能損毀國幣的法規,在土耳其她這樣的行為,馬上就遭到相關單位逮捕,最高可被關7年6個月。
綜合外媒報導,土耳其女網紅米卡,日前上傳一段自拍影片,她拿著一張土耳其百鈔,對著鏡頭對嘴唱歌,隨後作勢把鈔票丟進馬桶再按下沖水鈕,更表示「人們會將錢丟進歐洲的小溪和噴泉裡,但沒有發生任何事。我將100元里拉丟進我美麗國家的下水道,這算犯罪嗎?」
這樣的行為立刻引發熱議,雖然成功吸引觀眾眼球,但這樣的行為涉及刑事犯罪,她馬上被土耳其網路警察逮捕,被認為涉嫌侮辱國幣,以及損毀對國父的記憶,損毀對國父記憶的刑法,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最後土耳其檢察官認為,雖然她一小時後就刪除影片,並在移送後否認指控,表示自己並沒有真的把鈔票沖進馬桶,而是丟在地上,並強調絕對沒有不尊重國家,以及侮辱國父或民族價值的意思,但檢方依就對她處以2年半至7年半徒刑,判決將在近日出爐。
一樣的行為在台灣依舊是犯罪,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5條,「故意損毀幣券,致不堪行使者,處所損毀幣額五倍以下罰金。」,「意圖營利,銷燬新舊各種硬幣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幣額或價額三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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