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大S(徐熙媛)再婚後,前夫汪小菲不想履行離婚協議,積欠逾5百萬的生活費用,遭大S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已核發扣押命令,氣得汪小菲今(21日)公開一年4千多萬的支出明細,狂發文怒嗆大S一家,並揚言明天來台喬事情,掀起軒然大波。對此,知名家事美女律師李怡貞,點出大S為何能跟汪小菲拿錢的主因。
李怡貞今(21日)晚間在臉書透露:「為什麼大S可以輕鬆的扣到錢,其實就是拿著當初離婚的調解筆錄逕作強制執行。」李怡貞指出,調解筆錄是經過兩造當事人及律師協商確認的,法官通常也會再審核條款,「該付的錢只要被寫在上面,通常都必須付,付不出來或是不願意付,不用再打一個履行離婚協議的訴訟,以該調解筆錄去強制執行就好。」
因此,李怡貞建議當事人上法院時,必須寫清楚作成調解筆錄較有保障,「兩造簽名以後,離婚協議就生效,之後就必須遵行,不可能又反悔說哪邊不願意。」當事人收到調解筆錄正本後,除了各自拿去戶政登記離婚換證,也是類似於「可兌現的長期飯票一張。」
不過,李怡貞提醒,萬一某方在台灣地區沒有任何資產,調解筆錄就會成為壁紙,所以律師如何透過有利的條款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就顯得非常重要,「比方說,汪小菲可以放一個大S再婚就不再負擔她的費用,沒放就乖乖付吧。」李怡貞接著開玩笑:「竟然會水電費都全包?!我大S還不挖礦挖到爆!」
網友看完後恍然大悟,留言:「他應該沒想到大S會再婚」,李怡貞回應:「很明顯的,他當時應該只想到他自己。」另名網友則暗酸大S「說沒傷人卻讓人傷荷包」,李怡貞理性地回覆:「每個家庭的狀況無法一概而論,有些家庭的花費更高,如果要離婚要去另覓幸福,其實這花費高不高,我覺得各自標準不同。」

大S稍早透過律師發聲明:「從認識汪小菲第一秒至今,從來没有傷害過他的身、心;對汪爸爸和張蘭女士也發自內心尊敬。至於離婚原因,我為了小菲及其父母著想,主動提出兩方緣分已盡,好聚好散作為離婚理由,並保證此生不出惡言,我也說到做到。其餘種種皆由小菲和我雙方同意,並具法律效力的法院調解書為證,我一概遵從。
希望小菲不要封鎖我,導致我沒能第一時間提醒他勿情緒性發言而觸法。非常抱歉給大眾帶來負能量,願就此停止紛爭,並祝麻六記生意興隆。當事人徐熙媛自始遵守雙方調解內容,好聚好散,不曾於媒體負面發言,也向來祝福汪先生。所有媒體報導並非共所願,請本於他們的最佳利益,就此停止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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